据了解,上海将积极探索在行业标准、规范、规则、知识产权、企业诚信、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反垄断等方面与苏浙建立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加强上海与长三角地区在产业、交通、科技创新、物流、环保、能源等方面的区域合作。
上海市政府的政策意见显示,上海鼓励其企事业单位与苏浙两省全方位、多形式、宽领域地合作,促进长三角地区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镇建设协调推进。充分发挥两省一市主要领导定期座谈会、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和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的作用。
上海还表示将积极参与推动长三角与环渤海湾、珠三角等地区的合作交流,加强不同区域在科技研发、市场体系建设、重大产业发展、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交流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