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强化渔船安全的组织化管理。进一步推进渔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建设,深化渔船生产、捕捞编组生产,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防范。
二是要强化渔船安全的源头管理。规范渔民培训,加强船舶体系建设,严格办理渔船生产、捕捞相关手续,结合“打非”“治违”着重把好渔民生产关、捕捞关、渔船安全执法关。
三是要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根据昌邑实际,开展渔船专项治理活动,强化渔船安全隐患治理和效果。建立渔船“警示榜”,与柴油补贴等补助政策挂钩。
四是要强化渔船安全宣传培训教育。结合春季渔船生产特点,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方位提升渔民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