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6月4日讯(记者 余丽燕)今天(4日)上午,《2017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公布。这份囊括水环境、城市空气质量、海洋环境等生态环境各方面的公报,反映了我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势推进治水治气治土工作,切实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统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措施的综合环境治理成效。 水环境方面,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的省控断面占82.4%, 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劣五类断面全面消除。 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断面占90.3%,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 全省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2个,个数达标率为93.4%,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 衢州柯城石梁溪 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持续下降,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好于上年。 全省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2.7%,基本持平;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舟山、台州和丽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金华建立“无人机+巡查巡测”大气监管新模式 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0.0%,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有35个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近岸海域水体富营养化程度稳定,总体呈中度富营养化状态。 近岸海域中,一、二类海水占32.1%,三类海水占16.8%,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51.1%。 与上年同比,一、二类海水比例下降5.6个百分点,三类海水比例上升5.6个百分点,四类和劣四类海水比例持平。 全省酸雨污染比往年有所改善。 降水pH年均值为4.91,同比上升0.03%(改善);酸雨率平均为62.6%,同比下降7.3个百分点。 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11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为55.2分贝,同比上升0.1分贝。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为67.3分贝,同比下降0.8分贝,所有设区城市均在70分贝的控制值内。在影响城市声环境的各类噪声源中,生活和交通噪声源仍是主要噪声源。 2016年我省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 全省县域生态环境指数分布在45.3~94.2之间,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的县(市、区)有59个,其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3.7%。 2017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核电基地运行对公众造成的有效剂量低于国家规定的剂量限值;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总体来看,2017年全省水和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积极变化。未来浙江还将大力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水更清,天更蓝。 编辑:季元恺
水更清天更蓝 2017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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