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三部门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对自动驾驶汽车路测进行规范,明确了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及测试车辆的准入条件。
其中,测试主体应符合具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或试验检测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能力,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等多方面条件。
测试驾驶人应与测试主体签订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且满足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等多项条件。
此外,《规范》明确,测试车辆应当遵守临时行驶车号牌管理相关规定。未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上路行驶。
编辑: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