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2011年4月10日凌晨1时,停泊在青山港的一艘渔船突起大火,造成3艘渔船沉没,1艘渔船烧毁。该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渔民对渔业安全生产还不够重视的现象。为此崂山区海洋与渔业局要求各渔业主管部门,各渔船船主在做好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的同时,一定要做好港内渔船“四防”工作(防风、防火、防碰撞、防煤气中毒),并坚决落实以下几项措施:
一、各渔业港口及渔船集中停靠点要安排专人加强夜间巡逻。
二、严禁在船上私自安装取暖设备,抽完烟后一定要掐灭烟头。
三、保证各主要渔港监控设备正常运转。
四、遇有大风天气,各社区渔业协管员必须到所辖渔业港口及渔船集中停靠点值守。
五、所有渔业港口及渔船集中停靠点严禁明火作业。
六、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迅速上报局值班室或渔政船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