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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新实践】浙江:新思路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55年前毛泽东主席做出批示,各地对浙江诸暨枫桥干部...…

“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55年前毛泽东主席做出批示,各地对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要推广学习。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指示,要大力推广、不断创新“枫桥经验”。201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使“枫桥经验”的内涵不断丰富、功能不断拓展,探索出了社会治理的新思路。

浙江是“枫桥经验”的诞生之地,近年来,浙江各地大胆创新,使“枫桥经验”的内涵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走出了一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路。

这是发生在浙江省诸暨市一场令人揪心的救援,两名儿童和家长在山中玩耍时不慎滑入岩壁中,情况危急,当地民间救援组织闻讯后立即前往救助,通过无人机定位,救援队员速降谷底将儿童和家长安全救出。

浙江诸暨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队长 沈云飞:虽然大家平时也很忙,但是每人每年都要服务120个小时以上,其实大家的想法都很简单,为政府分担,为老百姓服务。

群众广泛参与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目前诸暨市登记和备案的社会组织超过3000家,覆盖文化教育、矛盾调解、公益慈善、抢险救援、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

在全省各地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和平安志愿者活跃在城市乡村,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浙江作为“枫桥经验”的诞生之地、创新之地,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枫桥经验”已经从55年前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逐步发展形成了“坚持党建统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共建共治共享”的“枫桥经验”新内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浙江,各地农村通过村规民约、百姓议事会、道德评判团、乡贤参事会、法律服务团等形式,民主决策、化解纠纷、服务群众,形成了“大事一起干、事事有人管、好坏大家判”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郁建兴:我们以往比较多地采用行政手段或者行政命令来开展我们的农村工作,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建设破的题就是要破单一行政手段,单一行政命令,走向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编辑:杨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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