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4月18日讯(浙江卫视记者孙汉辰报道)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日前,《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正式生效,这是全国首个在固废领域的举报奖励办法。 今后,针对浙江省内发现的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医疗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以及涉及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医疗废物,这三种环境违法行为,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微信或者来信的形式, 向属地环保部门或省环保厅举报。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理的,环保部门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100000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12345 举报网站: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微信: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 编辑:夏赛丽
浙江出台奖励办法 重奖固废违法行为举报人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4月18日讯(浙江卫视记者孙汉辰报道)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日前,《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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