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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才出拘留所 又去马路上“碰瓷”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5月8日讯(浙江民生休闲频道记者报道)永康的金先生开车在路上,大晚上的,一名...…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5月8日讯(浙江民生休闲频道记者报道)永康的金先生开车在路上,大晚上的,一名女子倒在了他的车前,要他赔钱。

金先生说,当晚看到有个人好像喝醉了,朝他的车走过来,他就刹车了,然后她倒下了,金先生以为酒喝多了,想下去扶她,但听到她说撞人了,撞人了,就先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躺在地上声称被撞伤的人,正是前不久因卖淫被拘留的女子胡某,此时距离胡某出拘留所才过去了26个小时。胡某一直躺在地上说被车撞了,一口咬定是金先生撞到了她,并要求赔偿。在监控面前,违法嫌疑人胡某说了实话。

胡某说,看到车开得慢,想敲诈点钱。

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傅峥巍表示,她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未遂,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编辑:陈佳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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